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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已深,闺房的主人还没有回来,有书知道她必然是被人留宿了,他心里一阵无可奈何的揪疼,用力摇了摇头,将那酸腐的念头甩出脑袋,就着桌案上的纸笔,打算留书一封,既然不能当面交代,只能用此下策了。
“姑奶奶,祖宗,快回来吧!”
有书望向窗外,又念叨了一句,他的耐心已经耗尽了,不敢再停留此处,万一被那些人发现他来过这里,闺房的主人必然要遭殃。
他很清楚,只要他离开这座府院,随时会丢了性命,他倒不是怕死,只是有点不舍得死。
乞活军里都是苦命的人,有书也不例外,他幼时遭遇羯人屠城,有幸活了下来,但也自此流离失所乞食四方,没被做成锅中肉实属神仙护佑。
稍大后入了乞活军选锋,终于混上了顿顿饱餐,十几年来屡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,死对他来说真不是个稀罕事,反而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活着。
再后来被玄帅挑中,做了郡主的侍卫,同有命、有粟、有衣、有檐、有田五人结义金兰,这才知道活着竟然还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,他有时不禁想,乞活乞活,这名字起的真不赖,只有活下去,才能知道活着的乐趣!
现在让他去死,他舍不得兄姐,更放心不下郡主!
“辜负了玄帅呐!”想到这趟任务极可能办砸了,他很羞愧,给了自己一耳光,提起笔,便要开始写信。
不得不说,老天爷有时候也会打盹,一不留神,便能给人留一条活路。
有书才提起笔,院中便有了动静,一盏灯笼照着几个人影由远及近,有书打眼一望,终于松了一口气:“姑奶奶,你是爷的亲姑奶奶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