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承乾几人看着胡莱远去的背影,察觉到了不妙。
这鸽子,很有可能,活不过今晚。
尤其是程处默,愤怒得脸都绿了,气得直跺脚。
“几位老哥,那……那狗县令,他不讲武德!”
“这鸽子,可是小程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的。可……可他,竟然要将鸽子给吃掉。”
“小鸽子那么可爱,怎么可以吃鸽子?呜呜呜!”
“他大爷的,小程我这就将那鸽子抢回来。他要是不给,小程我就一拳头抡翻丫的!”
程处默不甘心辛苦一下午的劳动成果,就这么化为泡影,他猛地朝地上淬了一口,就要去找胡莱算账,却被杜荷一把拉住。
“小程,小不忍则乱大谋,不就一只鸽子么?那县令想要,让他拿去便是。”
李承乾和房遗爱也跟着劝说,让程处默保持淡定。
“小程,鸽子多的是,咱们明天再抓一只就得了。”
“是啊小程,那狗县令要吃,就让他吃吧。为一只鸽子气伤了身子,不值当。”
轰!
程处默被几人的话,雷得内脏俱碎,泪眼汪汪。
本来,胡莱那狗腿子,厚颜无耻地抢走他的鸽子……他程处默被胡莱那狗腿子欺负,就已经够难过了。
但现在,怎么就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小伙伴,都说起了风凉话?
呵呵!
什么叫,不就一只鸽子么?
这几个坑爹玩意儿,这不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么?
怎么抓鸽子,就好像很容易似的......
咋就,被他们描述得如此轻描淡写?
既然抓鸽子之事,如此简单……
那怎么刚才,他小程上天下地,用生命抓捕鸽子的时候,也不见你们出了一根手指头的力?
好!
既然你们这么能。
那小程我,就不伺候了。
程处默冷哼几声,“哼!你行你上啊。小程我去也!”
他放下话之后,吨吨吨就跑开了。
房遗爱、杜荷还有李承乾,看到程处默真的生气了,急忙跟了上去。
而胡莱,拎着肥嘟嘟的鸽子,一路哼着小曲儿回到了厨房。
在厨师长黄三的精心烹调下,半个时辰的功夫,那鸽子就变成了一道美味的传统名菜——脆皮乳鸽。
那鸽子看起来色泽红亮,香气扑鼻。
胡莱撕下来一个鸽大腿,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。
第一口咬下去,皮脆肉嫩,汁水浓厚,不肥不腻,恰到好处。
第二口咬下去,唇齿留香,好吃得舌头都快掉了。
再咬一口,胡莱当场泪流满面,情绪一下子就绷不住了。
“额滴神呀!”
“这是家的味道啊!”
说真的,这份脆皮乳鸽,一下子,拉扯开了他想家的帷幕……
他从小就喜欢吃脆皮乳鸽,故而家里的饭桌上,时常都有这道菜的身影。
从初中开始,胡莱就在寄宿学校念书。
高中、大学、工作,都在离家很远的地方,和父母呆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。
胡莱毕业之后,到了一家建筑公司上班,成了一名007的施工员。
离家千里,一年回家的次数,屈指可数。
每次回家,他妈妈胡美丽就会给他胡莱准备很多脆皮乳鸽。
这样一来,即使远在千里之外。
胡莱只要打开那脆皮乳鸽的包装袋,一下子就能感受到……
家,好像就在身边。
这份妈妈的爱,陪伴着他胡莱度过了,无数个难熬的007的夜晚。
胡莱本以为,从学生党进化为光荣的打工人之后……
只要他努力打工,总有一天,会像别人那样,升职加薪,迎娶白富美,走上人生巅峰,过上人上人的生活。
可谁知,天不遂人愿。
工作两年,他胡莱几乎全年无休007,起得比鸡早,每天比村口的阿黄都忙……
到了年底一看,口袋里面的钱,简直比他的脸都还要干净。
妈的!
当真应了那句话!
赚得比拉磨的驴都还少!
好在,胡莱也算是个斜杠青年。
即使半天搬砖再累,他晚上回到出租屋的时候,还是会吭哧吭哧,时不时在网络上写写小说啥的。
赚不赚钱都无所谓,他主要还是……
喜欢和网站的那些读者姥爷们,打成一片。
他生前写小说的那个网站的那些读者姥爷们,一个个长得又好看,说话又好听,他超喜欢在那里写小说der……
但胡莱这人有严重的拖延症……
于是,断更这种事情,就成了家常便饭。
偶尔断更两次吧,读者们也是理解的。
但,胡莱这丫的,根本不是人。
因为。
他,隔三差五就断更。
去年十一月底,胡莱好不容易攒了几天假期,回了一趟老家。
几天后,胡莱带着妈妈给他准备的,满满当当的一箱子脆皮乳鸽,哼着小曲儿回到了出租屋。
他回到出租屋,拿出一瓶肥宅快乐水,又拆了一袋烤乳鸽,趁着吃吃喝喝的间隙,打开了电脑。
轰!
胡莱一打开他小说评论区,当场傻眼。
评论区的读者们,化为祖安人,战斗力爆表,将胡莱骂了个狗血淋头。
甚至,还有人威胁胡莱,要是再不更新,就要给他寄刀片……
胡莱慌得一批。
惹不起!